一、对外交流合作部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报名通知
二、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系(院)递交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》。各相关教学系(院)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甄选、推荐,并向对外交流合作部提交报名表以及入学以来所有科目的成绩单。
三、对外交流合作部初审材料,根据各教学系(院)报名情况及台方要求,确定交换生初选名单。
四、学生提交其他申请材料(台湾院校申请材料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台港澳学习承诺书,对外交流合作部审核并交送台方合作院校,由台方甄选、确定最终录取学生名单,签发邀请函及研修计划行程表。
五、学生在出境前根据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教学培养方案》在各教学系(院)老师及教学秘书的指导下,规划好下学期赴台湾高校的选课方案,完成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(境)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》的审批。
六、对外交流合作部公示赴台交流学生名单。
七、对外交流合作部依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,协助台方院校向台湾“移民署”申请交换生入台资格。
八、 学生赴台交流学习一学期,返校后按时按要求提交《赴台研读心得》,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学分转移。
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交换生管理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