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院与台湾交流院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,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对台校际交流项目(第一批)开始选拔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学校:铭传大学、修平科技大学、中原大学
二、选派专业及人数:每个学校10人
三、学习方式:对应课程专业交流学习
四、学习时间: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(以台湾各校学期结束时间为准)
五、费用:以台湾各校收费标准为准(详见附件2)。
六、申请条件:
1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全日制2018级、2017级、2016级在校生。
2、思想端正,身心健康,有较强的适应、沟通、协调及社会实践能力。
3、成绩优异,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,无违纪记录及不良嗜好。
4、在台选读课程须与本校原就读专业主干课程相对应,以便返校进行学分转换(选课前需获得各院系教学秘书初审通过)。
5、服从我院及台方交流院校的各项安排,一经录取,非不可抗因素不可擅自退出交流项目,否则将取消今后出境交流资格。
6、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,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及在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。
七、项目流程:
1、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递交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各相关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甄选、推荐,并在11月12日前向对外交流合作部(景祺楼801)提交报名表以及入学以来所有科目的成绩单(可找各系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)。
2、对外交流合作部初审材料,根据各院系报名情况及台方要求,确定交换生初选名单。
3、提交其他申请材料(详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),对外交流合作部审核并交送台方合作院校,由台方甄选、确定最终录取学生名单,签发邀请函及研修计划行程表。
4、学生在出境前必须根据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教学培养方案》在各教学院系老师及教秘的指导下,规划好下学期赴台湾高校的选课方案,完成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(境)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》(附件4)的审批。
5、对外交流合作部依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,协助台方院校向台湾“移民署”申请交换生入台资格。
6、参加赴台行前培训。
7、按时按要求提交《赴台研读心得》,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学分转移。
八、截止日期:2018年11月12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陈老师
联系电话:0592-6182952
附件一:
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.doc
附件二:
台湾交流院系信息——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对台校际交流项目(第一批).rar
附件三:
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台港澳学习承诺书.doc
附件四:
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(境)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.doc
对外交流合作部
2018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