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职工准备如下材料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:
1.填写完整并经学院、经费主管部门同意的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职工赴国(境)外执行公务申请表》
2、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;
3、详细行程表(精确到每半天);
4、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人员备案表》;
5、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》;
6、《个人持有因私出国(境)证件申报表》;
7、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对外学术交流保密责任承诺书》;
8、学术会议还需参会论文摘要,论文录用证明,邀请方会议议程,会议介绍。
二、事前公示相关材料
三、人力资源部、党工部、对外交流合作部、学院领导审批
四、事后公示材料,上报公示(含出访成果报告)